【圆明网】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法轮功学员廖淑兰被长寿区警察从家中绑架到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她的律师阅卷后指出:案件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跟踪监视廖淑兰是违法的。目前,廖淑兰已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早晨,廖淑兰被居委会一个姓王的工作人员(女)跟踪。当她看到廖淑兰给一个赶集的人讲了大法真相后,那个人很乐意接受大法真相,于是廖淑兰又拿出一本小册子给他。跟踪在后面的王某立即冲过来,把廖淑兰扭扯住,并恶意报了警。
廖淑兰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渡舟派出所。五月十三日下午六点左右,派出所对廖淑兰非法抄家,抢走一些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派出所以此作为迫害证据,对廖淑兰采取监视居住,当晚九点,廖淑兰才回到家中。
廖淑兰已经七十多岁,本来法律规定对七十岁以上老人的盘问时间不能超过四小时,渡舟派出所明知故犯。
渡舟派出所在长寿国保和六一零的指使下,一直在收集对廖淑兰的构陷材料。他们把案件移交给长寿区检察院后,长寿区检察院又移交给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检察院是重庆市专门指定审理迫害法轮功案件的一个检察院。
廖淑兰聘请了北京黎律师。黎律师在阅卷后,给江北区法院指出,案件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其他公民采取跟踪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她根本就没有执法资格,根本就没有权力对廖淑兰身体进行控制。
于是,江北区检察院又做假,在起诉书上说王姓工作人员是偶然遇见廖淑兰发资料的。
十月二十五日,廖淑兰老人被非法庭审后,目前已回到家中。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邮编:400025
检察长:梁经顺
公诉人:刘捷、李凯华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9号
邮编:400025
院长:樊非
承办法官:陶博
书记员:黄潇肖
渡舟派出所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中路100号
邮编;401228
所长张浩、副所长樊广川
电话:023-404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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